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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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
指標(biā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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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級
指標(biā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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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級
指標(biā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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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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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標(biāo)解釋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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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標(biāo)準(zhǔ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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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評
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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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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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入
(2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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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立項(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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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(biāo)任務(wù)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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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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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結(jié)合本地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現(xiàn)狀,合理確定并及時報送棚戶區(qū)改造目標(biāo)任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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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時間要求及時報送年度目標(biāo)任務(wù)的得1分,超出時間報送的扣1分。
2.所報數(shù)字準(zhǔn)確無誤的得1分,出現(xiàn)統(tǒng)計錯誤等情況的扣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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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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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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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項目落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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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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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及時、準(zhǔn)確將目標(biāo)任務(wù)落實到具體項目,并提前開展項目前期準(zhǔn)備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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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及時將目標(biāo)任務(wù)分解到具體項目,所報項目符合棚戶區(qū)界定標(biāo)準(zhǔn)得2分,存在不符合標(biāo)準(zhǔn)的,1個項目扣1分,直至扣完。 2.提前開展項目立項等前期手續(xù)辦理的得2分及時開展融資貸款工作的得2分,未開展相關(guān)工作的視情況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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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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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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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造方式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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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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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充分尊重棚戶區(qū)群眾意愿,因地制宜確定棚改安置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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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本地區(qū)商品住房庫存情況,合理確定棚改安置方式的得2分。因棚改安置方式不合理,導(dǎo)致棚戶區(qū)居民沒有及時安置或發(fā)生群體性信訪投訴,產(chǎn)生惡劣影響的,扣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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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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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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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落實(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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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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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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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及時準(zhǔn)確上報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申請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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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各地區(qū)相關(guān)部門按規(guī)定時間報送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申請材料的,得1分;延期報送不得分。
2.報送的基礎(chǔ)數(shù)據(jù)資料完整真實準(zhǔn)確的,得2分;基礎(chǔ)數(shù)據(jù)資料不完整或不準(zhǔn)確的,每認(rèn)定1項扣0.5分,最多扣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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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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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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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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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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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及時撥付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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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照中央和省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撥付使用專項補助資金的,得3分。
2.沒有及時撥付使用的,每延遲撥付1天扣1分,最多扣3分。
3.沒有按國庫管理制度規(guī)定撥付核算專項資金的,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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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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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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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縣級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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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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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市縣級財政安排資金支持城鎮(zhèn)棚戶區(qū)改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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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縣財政安排資金用于城鎮(zhèn)棚戶區(qū)改造的,得2分;應(yīng)當(dāng)安排而沒有安排的,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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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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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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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合規(guī)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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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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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資金使用過程中無違規(guī)違紀(jì)現(xiàn)象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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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違規(guī)違紀(jì)情況的,得2分;通過審計、財政等部門檢查存在資金截留、挪用等違規(guī)違紀(jì)行為,或經(jīng)群眾舉報、新聞媒體曝光,經(jīng)查實存在違規(guī)違紀(jì)行為的,一次性扣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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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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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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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
(35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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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管理(2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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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劃計劃編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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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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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規(guī)劃計劃編制的科學(xué)性及規(guī)劃與年度計劃的相關(guān)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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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要求編制2021-2025年城鎮(zhèn)棚戶區(qū)改造五年規(guī)劃,明確改造目標(biāo)和具體措施,得2分,未編制不得分。
2.按要求及時報送棚改“十四五”規(guī)劃文本,得1分,未按要求報送不得分。
3.2023年棚改計劃與“十四五”規(guī)劃有效銜接,得2分,有差距的視情況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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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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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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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計劃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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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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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是否出現(xiàn)虛報、漏報現(xiàn)象以及經(jīng)常性的變更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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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建立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庫,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無虛報進展、項目數(shù)據(jù)嚴(yán)重缺失等現(xiàn)象,得3分。
2.年初制定的項目完成度較高,項目計劃變更率小于20%得2分,超過20%的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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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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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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棚改債券資金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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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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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積極爭取棚改專項債券資金,以及政策性銀行貸款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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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積極爭取棚改債券資金,加快債券資金支出的,得2分;債券資金支出進度慢,視情況扣分。 2.會同財政、金融機構(gòu)加強債券、貸款資金使用監(jiān)管的,得1分。
3.因資金原因造成棚改項目未按計劃完成,或存在違規(guī)使用債券、貸款資金情況的,每發(fā)現(xiàn)一項扣1分,直至扣完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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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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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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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、稅費減免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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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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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嚴(yán)格落實國家和省有關(guān)土地、稅費減免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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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確定的土地、稅費減免等各項支持政策得3分。
2.未落實到位的視情況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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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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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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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質(zhì)量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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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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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嚴(yán)格落實工程質(zhì)量和施工管理有關(guān)要求,未發(fā)生工程質(zhì)量安全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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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工程質(zhì)量安全可控,未發(fā)現(xiàn)嚴(yán)重質(zhì)量問題的,得1分;組織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創(chuàng)優(yōu)活動,注重提升工程建設(shè)品質(zhì),獲得省級及以上創(chuàng)優(yōu)獎項的,1個項目得1分,獲得市級創(chuàng)優(yōu)獎項的,1個項目得0.5分,項目同時獲得省級及以上和市級獎項的,以最高獎項計分,不重復(fù)計算,工程創(chuàng)優(yōu)最高得分為2.5分;開展工程質(zhì)量保險試點的得0.5分。
2.接到群眾舉報和新聞媒體質(zhì)量曝光經(jīng)查實無誤的,扣2分,造成惡劣影響的扣4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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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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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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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(wù)管理(15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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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(wù)管理制度健全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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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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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項目實施單位的財務(wù)制度健全,制度上確保資金規(guī)范、安全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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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已制定或具有相應(yīng)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,得2分。
2.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符合相關(guān)財務(wù)會計制度的規(guī)定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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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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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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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使用合規(guī)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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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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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項目資金使用符合相關(guān)的財務(wù)管理制度規(guī)定,項目資金規(guī)范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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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符合國家財經(jīng)法規(guī)和財務(wù)管理制度以及有關(guān)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(guī)定,得2分。
2.資金的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(xù),得2分。
3.符合項目預(yù)算批復(fù)或合同規(guī)定的用途,得2分。
4.上述1-3項,若出現(xiàn)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,出現(xiàn)一次扣1分,扣完6分為止;若出現(xiàn)截留、擠占、挪用、虛列支出等情況,扣6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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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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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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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(wù)監(jiān)控有效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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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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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項目實施單位為保障資金的安全、規(guī)范運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監(jiān)控措施,資金運行的控制情況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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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已制定或具有相應(yīng)的監(jiān)管機制,得3分。
2.采取相應(yīng)的財務(wù)審計、檢查等必要的監(jiān)控措施的,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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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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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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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出
(35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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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產(chǎn)出(35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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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工任務(wù)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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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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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項目實施單位按照時間節(jié)點要求完成新開工目標(biāo)任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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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年底前,全面完成棚改新開工年度目標(biāo)任務(wù),得20分,未達(dá)到不得分。 2.6月底開工率60%,得2分,未達(dá)到不得分;10月份前開工率達(dá)100%,得3分,未達(dá)到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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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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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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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建成任務(wù)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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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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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項目實施單位按照時間節(jié)點要求完成基本建成目標(biāo)任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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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年底前,全面完成基本建成目標(biāo)任務(wù),得7分,未達(dá)到不得分。
2.11月底前基本建成完成率達(dá)100%,得3分,未達(dá)到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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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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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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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果
(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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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效益(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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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 創(chuàng)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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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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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在棚戶區(qū)改造推進過程中特色做法和制度創(chuàng)新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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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推進棚戶區(qū)改造方面,出臺文件,采取改革創(chuàng)新舉措,取得明顯成效得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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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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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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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 實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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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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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工作成績突出,措施得力,被省委、省政府領(lǐng)導(dǎo)同志批示肯定;年內(nèi)在中央或省重要新聞媒體,或省委、省政府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shè)部有關(guān)信息??峡墙?jīng)驗、做法或成效;省在當(dāng)?shù)卣匍_現(xiàn)場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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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在當(dāng)?shù)卣匍_現(xiàn)場會的得1分;受領(lǐng)導(dǎo)同志批示肯定的,每次得1分;在省級以上媒體、刊物刊登經(jīng)驗做法和成效的,每次得1分;直至滿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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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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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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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風(fēng)險防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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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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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認(rèn)真貫徹落實省住建廳《轉(zhuǎn)發(fā)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shè)部辦公廳關(guān)于進一步落實住房保障廉政風(fēng)險防控制度的通知》精神,健全風(fēng)險防控機制,全年工作未發(fā)生違規(guī)違紀(jì)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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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分析防控制度,無違規(guī)違紀(jì)行為的,得2分,發(fā)生1起扣1分,直至扣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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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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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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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眾滿意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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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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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點:社會公眾或服務(wù)對象對項目實施效果的滿意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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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當(dāng)年棚戶區(qū)改造工作社會反響較好,及時回應(yīng)群眾訴求的,得3分;
2.省長、廳長信箱,網(wǎng)絡(luò)投訴等信訪渠道反映有問題未能及時解決或整改落實的,視情況予以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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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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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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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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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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