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113418210032873427/202406-00081 | 組配分類: | 財務信息 |
發(fā)布機構: | 勝利鎮(zhèn)人民政府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 |
名稱: | 【財務管理】勝利鎮(zhèn)中心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| 文號: | 無 |
成文日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4-06-01 | |
生效日期: | 廢止日期: |
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,嚴格財經紀律,特制訂《財務管理制度》,以規(guī)范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。
一、 預算制度
1、每年10-12月份,根據上級要求學校制訂出第二年度財務開支預算,根據上級審批后的預算具體安排年度開支。
2、零星開支可根據部門領導的安排進行購買,百元以上的開支要先請示校長,經同意后方可實施。千元以上要由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方可實施。
3、每年的開支,要量入為出,保證教育教學的需要。
4、不得私自開支經費。計劃外的開支,未經校長辦公會批準,不預以報銷。
二、統(tǒng)一審批制度
1、實行校長“一支筆”審批制度,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,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。
2、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,出納不得付款,會計不能入賬,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。
三、各類費用報銷制度
1、會議費、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
(1)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,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,經校長辦公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。
(2)對外活動的接待費,由部門提出經校長同意,并確定出參陪人員、接待標準(視其接待規(guī)格而定)。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,簽字報銷時附件附后。未經領導批準者不予以報銷,由經辦人自行負責。
(3)上級的各項收費、報銷發(fā)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有的文件或通知。
2、差旅費的管理
(1)因公出差,需由具體部門領導簽字后再經校長簽字方可報銷。
(2)標準:參照標準。
3、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理
(1)添置辦公用具、設備,由各部門、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,經校長同意后,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后,再由總務處實施。未經領導批準者不予以報銷。
(2)辦公用品,一律由總務處統(tǒng)一購買。不得私自購置,否則不予以報銷。
4、其他費用
(1)教職工生病住院,學校由校工會組織人員去看望。
(2)教職工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,送100元以內的祭禮(含花圈)
(3)接待用品等,由學校指派采購員購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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