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11341821003287393F/202505-00036 | 組配分類: | 辦事指南 |
發(fā)布機構: | 張溪鎮(zhèn)人民政府 | 主題分類: | 民政、扶貧、救災 |
名稱: | 張溪鎮(zhèn)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辦事指南 | 文號: | 無 |
成文日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5-05-14 | |
生效日期: | 廢止日期: |
一、辦理事項:最低生活保障。
二、辦理條件:戶籍狀況、家庭收入、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。持有我縣常住戶口的居民,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低生活保障標準;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(guī)定條件的,通過審核審批程序,可以獲得低保。
三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:城鄉(xiāng)低保統(tǒng)籌,標準為A類504,B類345,C類240。
四、申請材料:
(一)申請書;
(二)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;
(三)身份證、戶口本。
五、辦理流程:申請-受理-系統(tǒng)核查-入戶調查-評議-公示-審核評分、審批-公示。
六、辦理時間:法定工作日:周一至周五8:00—12:00,14:30-17:30。
七、辦理地點:張溪鎮(zhèn)人民政府為民服務大廳。
八、聯系方式:8242595。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