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113418217448989172/202109-00024 | 組配分類: | 政策法規(guī)文件 |
發(fā)布機構: | 縣應急管理局 | 主題分類: | 市場監(jiān)管、安全生產監(jiān)管 / 公民 / 通知 |
名稱: | 東至縣財政局 東至縣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(fā)《東至縣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 | 文號: | 無 |
成文日期: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1-09-23 | |
生效日期: | 廢止日期: |
各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:
為加強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,提高救災資金使用效益,根據《財政部
應急部關于印發(fā)<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>的通知》(財建〔2020〕245號)、《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》(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95號令)、《安徽省財政廳
安徽省應 急管理廳關于印發(fā)<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皖財建〔2020〕948號)文件精神,我們研究制定了《東至縣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?,F予印發(fā)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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